草原具有生态、生产、文化等多重功能,既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主战场,又是广大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草原文化的根本承载体。2018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现行草原法中的一些条款,已不能满足执法监督的需要。例如,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草原确权承包原则及责权划分不明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国家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解决有案不能立、不能查的被动局面。同时,提升草原监督管理能力,推动新一轮补奖政策细化。建议国家允许8个牧业大省根据地区特点,坚持“四到省”原则,选择适宜地区实施“一揽子”政策,将每户不到百元禁牧补贴的“胡椒面”,变成集中统筹使用的草原保护建设政策“组合拳”。
此外,目前森林和草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确定的,但是因地类认定标准和客观实际,在一些地区产生了地类管理上的面积重复,随着草原补奖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落实,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领取双份补贴的农牧民。目前,各级审计部门认为这属于重复享受国家政策,仅允许享受其中一项。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制定指导性意见,妥善解决森林、草原重叠地区补奖政策落实问题,便于补奖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