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精神。近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开展加强兽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严格兽药生产和经营环节管理,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强化“检打联动”,发现假劣兽药,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二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兽药使用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兽药监管信息化。不断提高兽药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履行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