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县商务局获悉,日前,浙江象山县正式出台2018年度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据介绍,2018年浙江象山县继续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凡是县内种植及烘干、符合国标中等质量且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的2018年生产的小麦、早籼谷、晚籼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5元、123元、129元。由于今年早稻市场调销不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最低收购价,为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确定启动2018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订单外早稻收购也按每50公斤123元收购。
同时,今年浙江象山县继续执行价外补贴政策。价外补贴标准小麦和早稻为每50公斤23元,晚稻为每50公斤15元。继续实行市定种粮大户(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收购环节直接补贴办法,按订单收购数量结算,小麦每50公斤再补贴7元,早稻每50公斤再补贴8元,晚稻每50公斤再补贴5元。两项补贴合计小麦为种粮大户30元,一般农户23元;早稻为种粮大户31元,一般农户23元;晚稻为种粮大户20元,一般农户15元。
此外,为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浙江象山县还与部分农户签订合作协议,鼓励他们种植优质粮食品种,探索优质优价收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