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市社保局与中国人保财险固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固原分公司分别签订了《固原市农村其他居民医疗补充保险经办管理协议》《固原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协议》,标志着市委、政府将自治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的特惠政策普惠到全市农村其他居民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为助力全市扶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全市农村居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固原市决定将自治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特惠政策普惠到全市农村其他居民。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开发健康产品,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责任共担的保障模式。采取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提高扶贫保报销限额、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兜底保障、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五项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其他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其年度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妥善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就医费用负担过重问题。
同时,为方便参保人员,固原市充分利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医疗综合保障“一站式”信息平台,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报销一站式结算。对政策实施前已出院的贫困患者,将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研发公司从网络系统后台导出的办法进行集中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