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源普查由农业部门具体承担,主要内容为种植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和地膜使用情况,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基本情况、污染处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水产养殖业在主要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要求报送第二次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工作组织体系的通知》(浙农字函[2017]497号)精神,浙江杭州萧山区农业局认真组织落实,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及联络员,为污染源普查做好前期准备,保证能够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