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北辰区委副书记、天津北辰区长王宝雨深入双街镇、青光镇,现场查看“大棚房”项目治理情况,天津北辰区领导毛汉发、钟学军、刘金刚参加。
王宝雨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大棚房”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有效的拆除措施,关死后门、倒排工期,坚决整改到位。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设施农业的建设和规范制度,推动现代化设施农业良性发展。要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监管履职,坚决杜绝“大棚房”死灰复燃。要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拆除后续维稳和民生保障工作,确保“大棚房”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据了解,“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六条之规定,要退还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要拆除、处以罚款;违法者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不论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后自建“大棚房”,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大棚后自建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