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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原标题:新疆克拉玛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于1997年被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克拉玛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17国道、克拉玛依——塔城221省道、201省道——呼克路(呼图壁—克拉玛依)与疆内外联系,三面紧临市区主要道路塔河路、塔山路、水星路,西面与环城公路相连,交通便利,是克市唯一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占地6.2万平方米,主营蔬菜、水果、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经营区域为:蔬菜批发区、瓜果批发区、牛羊肉、活禽活鱼区、干调等副食品区、百货区。各区域经营相对独立有序,经营交易量逐年增加。市场年平均有长期经营户800户左右,总计年交易额6.5亿元,交易量15万吨,年进货车辆4万辆左右,日客流量上万人次。是阿勒泰、塔城、伊犁、奎屯、石河子、吐鲁、库尔勒等新疆地区主要农牧产品销售地,是疆外及疆内发达农业专业生产区蔬菜、瓜果、肉禽的销售地。具有较强的物流集散能力,扩大了广大农牧民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了城乡农副产品流通,带动了周边农牧业经济发展。
  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站,每天向市场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等报送价格信息,为商户寻求互动平台和商机;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中心,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配合克拉玛依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对入市交易的蔬菜、水果实行常年检测,实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确保克拉玛依市民吃上“放心菜”。并将每日价格信息、检测结果、有关法规制度等通过市场LED显示屏予以公示,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安全监控中心能够全方位实施24小时市场监控,监控面达到90%以上。安全监控中心的运行,与克拉玛依的稳定大局协调一致,提升了市场的档次和管理水平,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起到了监督促进作用,更好地保护市场内的各类财产。同时,以良好的信誉为基础,以安全的环境为保证,能吸引周边更多的农户来我市场经营,带动更多农户进行农产品产业化生产。
  采取多种措施,多方服务于商户和消费者:以低标准收费吸引和稳定了大批经营户、农户,达到了“放水养鱼”、搞活市场的目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新市民人口管理,为此,每年被市局政法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创安先进单位”;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各项工作,长期以来进驻市场开展服务的机构有:公安派出所、消费者协会工作站、地方税务局代办点、动物检疫站等,公司与各部门相互配合,为各商户、消费者提供服务及便利,共同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及繁荣发展。
  2004年市场被认定为农业部定点市场,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列入“双百市场工程”,荣获“全国商业服务信誉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多年连续荣获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先进单位、安全文明小区、克拉玛依区文明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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