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反映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陈河村八组有一家猪场污水污染农田,30多亩田地不能耕种,望解决。在收到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大悟县组织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处理。
工作专班调查核实,该猪场现存栏373头,所在位置属限养区,无相关证照,未办理环保手续,建有三级化粪池、粪污暂存池。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不规范,养猪场化粪池、粪污暂存池没有配套防渗防雨,场区雨污分流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粪污超出粪污暂存池水位自动溢出,排入环境中,对下游陈河村八组农田造成了污染。经宣化店镇陈河村确认,被污染农田共涉及12户20.61亩,属实。
针对该猪场的污染问题,大悟县环保局现场作了《现场监察记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向猪场法定代表人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其立行立改,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并建设标准的粪污治理设施;随后,大悟县畜牧局向其下达了《粪污治理整改意见》,督促其加快整改,指导做好非洲猪瘟防疫工作;大悟县环保局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6万元。宣化店镇政府负责于日前督促养猪场负责人处理完现有存栏猪,高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同时与周边农田受污染的农户进行协商,对被污染的农田进行治理,满足复耕要求。